长沙侦探公司:外遇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在因外遇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1. **精神损害赔偿**:
- **赔偿依据**:配偶的外遇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如愤怒、恐惧、焦虑、沮丧等情绪障碍,甚至可能影响到无过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使其精神受到极大的创伤。所以,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 **影响因素**: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外遇行为的情节、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当地的经济水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赔偿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甚至更高都有可能,但通常不会过高。
2. **物质损害赔偿**:
-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如果过错方的外遇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例如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或者为了与第三者交往产生了不合理的消费支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这部分损失。
- **为收集证据产生的费用赔偿**:无过错方为了证明过错方的外遇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取证的费用、聘请律师的费用等,如果有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作为证据,也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在提出赔偿请求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并且,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必须与离婚诉讼程序同时进行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