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外遇调查取证: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取决于债务的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通常包括:
例如,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事后认可。
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类债务通常包括:
如个人投资、赌博等行为产生的债务。
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目的。
判断债务性质的主要依据包括:
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
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为个人债务。